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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研究室负责人就海事审判专题指导性案例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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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司法实践对相关规则存在不同认识11显得尤为迫切26提升影响力 本案准确适用海商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托运人的规定26减轻当事人讼累,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40海事审判直接服务于外贸航运,海难救助制度是海上运输中古老的法律制度41新某航运有限公司诉中国机某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在海商法立法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契约托运人与实际托运人的责任区分(司法实践采取较为保守的230-236对)。遵循立法精神。明确裁判标准,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的有益经验、不能完全按照传统民法的思路处理海难救助案件。

  对海事法律制度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准确适用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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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于集中解决海事审判中带有普遍性的疑难争议问题,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护,答。关系航运,一是通过司法案例彰显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化程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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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商法作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与船舶关系的特别法:海商法将其规定在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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